電子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考試用書怎么選?
據讀研網獲悉,2018年1月23日,電子科技大學下發了關于學院調整考生重新填報新學院的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為更好地推進學校“雙一流”建設目標的實現,學校于2017年12月實行了辦學結構調整。在基于一級學科不跨學院的原則下,將原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原電子工程學院、原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原物理電子學院、原光電信息學院、原機械電子學院、原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等7個學院(以上7個學院特指為原學院)調整為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材料與能源學院、物理學院、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等6個學院(以上6個學院特指為新學院)。新學院與原學院的對應表如附件1表1所示。
由于學院調整,考生報名學科由原學院調整到新學院,相應學科的導師由原學院調整至新學院(導師的學院調整匯總表見附件2表2所示),為更好地服務報名考生,做好新學院的招生工作,特做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考生重新填報新學院
對上述7個原學院的考生可依據所報的學科按照如下要求重新填報新學院:
1. 考生報考學科不變,只能選擇新學院。
2. 填報網址: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登錄方式見登錄頁面說明。
3. 填報時間:2018年 1月23日—2月2日。到截止時間,系統將關閉。系統關閉后,考生將不能再進行更改。
4.考生依據原學院與新學院學科調整對照表(選擇調整)(見附件3中表3)的要求選擇新學院。表3中提示“不需選擇”的考生由系統自動調整至新學院。
5.未按時做出重新填報的考生由系統依據原學院與新學院學科調整對照表(自動調整)(見附件4中表4)自動調整至相應的新學院。
6.擬錄取的上述7個原學院的2018級碩士推免生跟著導師調整至新學院,不需登錄系統重新填報。
二、復試調劑原則
1. 復試工作由新學院負責組織,考生須到選擇的新學院進行復試,復試科目以原報考學院為準。
2. 新學院的招生指標由涉及到的原學院(見附件1表1)導師的招生指標組成,來自原學院的招生指標首先用于報考原學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各原學院招生指標之間不能交叉使用。
3.調劑原則:(1)新學院內部:原學院調劑指標首先用于接收報考原學院的調劑考生,再接收新學院內部的其他調劑考生。屬院內調劑;(2)新學院與新學院之間:由新學院自行認定其他新學院相關學科是否為院內調劑。(3)新學院調劑到其他非新學院屬于校內調劑。
三、錄取原則
1.新學院錄取優先級: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
2.第一志愿錄?。涸谛聦W院內部按原報考學院、原報考學科分別排序,按總分(初試+復試)從高到低錄取。
3.院內調劑錄?。涸谛聦W院內部,原學院的招生指標未用完的情況下,報考原學院的調劑生源的優先級高于其他未報考該原學院的調劑生源。同一優先級按總分(初試+復試)從高到低錄取。
四、其他
有關復試調劑錄取中的具體規定詳見2018年3月初將公布的《電子科技大學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辦法》。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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