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月—新生團體訓練營活動的通知
根據《南京理工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先進個人評選辦法》,現將2018年度MPA研究生(2017年09月以來已獲學位)評選“優秀論文獲得者”、“優秀畢業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等通知如下:
一、評優對象及條件
1、2017年09月以來(含2018年03月能預期畢業生)獲得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的研究生。
2、符合《南京理工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先進個人評選辦法》各獎項評選條件要求。
3、凡在學習期間中受過處分者,均不能參加評選。
二、評選類別及比例
本次評優類別包括:優秀論文獲得者、優秀畢業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以及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優秀論文獲得者人數為每年畢業答辯人數的5-10%,優秀畢業研究生人數不超過畢業總人數的20%,優秀研究生干部不超過所在班級總人數的10%,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人數不超過所在班級人數的20%。
三、評選原則、程序、時間
評選工作應堅持公正合理、實事求是、寧缺勿濫、保證質量的原則,采取自下而上、個人申報與組織提名、班級評議與學院審核的辦法,本次評優具體程序如下:
1、個人申報與組織提名(截止3月12日):由研究生本人填寫《南京理工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先進個人申請表》(電子版),發送MPA教育中心指定郵箱(njustmpagz@163.com)匯總。
此外,MPA教育中心可根據申報的總體情況,在征詢班委、班主任、各教學點聯系人及班主任意見的基礎上,可以提出以上各類評優候選人。
2、班級評議與中心評審(3月13-19日):結合各項獎勵申報等情況,以班級為單位對申報研究生進行民主評議(主要依托各班級QQ群),各班委將評議結果報送至南京理工大學MP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嚴格堅持標準的基礎上組織評審,經學院審批后,在MPA教育中心網站進行公示。
3、頒獎表彰與頒發證書(待定,大約在3月下旬):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召開表彰大會,對評選出的MPA優秀論文獲得者、優秀畢業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注:以后每年的MPA研究生表彰大會將與學校研究生畢業典禮同一天(大約在3月底)舉行。2018年9月、2019年3月通過答辯的MPA研究生將參加年南京理工大學2019年MPA研究生畢業典禮及MPA表彰(大約在3月底)。
南京理工大學公共事務學院
南京理工大學MPA教育中心
二O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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