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能免試入學?免試入學能獲得證書嗎?
2016年9月,教育部準確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非全日制納入全國統考背景下,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從2017年起,國家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均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那么,2018年,對在職研究生的招生又有哪些新的規定呢?
為方便高校教師和廣大在職考生全面、深入地了解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培養政策,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招生
1.招生考試。
從2017年起,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復試要求等均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2.招生計劃。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類單獨下達,且不可互調。
3.調劑政策。
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學科(類別)領域的考生,在符合國家調劑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可申請調劑至非全日制學科(類別)領域。
4.復試錄取。
同一單位同一學科(類別)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須完全相同。復試考核合格后,堅持“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分類錄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可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
二、培養
1.學習形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周末或節假日)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也可根據本人意愿,與全日制研究生采取相同的學習形式。
2.修業年限。
根據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脫產學習形式的特點,為保證培養質量,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
3.培養方案。
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培養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各單位可根據社會需求、學習形式和生源特點等制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方案。
4.課程教學。
非全日制研究生課程教學一般利用周末或節假日時間進行,也可根據非全日制研究生本人意愿,參與全日制研究生的課程教學。
三、學位授予與質量保障
1.學位授予。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畢業學術成果和學位論文要求、學位審核授予程序和標準等與全日制研究生按學校相同的規章制度執行。
2.質量保障。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納入國家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范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納入全省抽檢范圍。
四、思想政治教育與日常管理
1.學費標準。
非全日制研究生無上級生均綜合定額撥款及研究生獎助學金專項撥款,其學費標準一般高于全日制研究生,具體標準以省物價局審批為準。學費收費年限不超過基本修業年限。
2.日常管理。
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不安排校內住宿,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據其意愿安排在校內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思想教育、黨員發展、學籍和日常管理等與全日制研究生按學校相同的規章制度執行。
3.證書管理。
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學籍,屬于學歷教育,畢業時,可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其中畢業證書須注明非全日制學習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檔案組織關系轉接、戶口遷移及就業派遣。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執行相同的檔案組織關系轉接、戶口遷移及就業派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