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會科學院在職研究生有什么用?上社科院在職研能不上課嗎?
【導讀】在職研究生可以參加北京外國語大學2018年“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員會合作獎學金”遴選嗎?讀研網根據《中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員會諒解備忘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選派一批優秀學生赴以 色列高校進行為期1個月的暑期進修。其中明確表示:只要在職研究生滿足申請條件,就可以參加遴選!
原文如下:
一、 協議內容
1. 協議名額:200人
2. 選派專業:專業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3. 資助內容
以方提供2500-10000新謝克爾不等的資助(根據所申請的具體專業,由以方決定),不足部分由學生自行補足。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優先支持與以色列高校有合作的國內院校學生申報。
二、 申請條件
1. 申請人須滿足《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2. 申請時年滿18周歲(2000年5月31日前出生),應為國內普通高校四 年制本科二、三年級學生,碩士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或碩博連讀一、二年 級學生。
3. 學習成績平均分80分,或學分績點2 (4分制),無不及格科目。
4. 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錄取通知書
5. 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 英語或希伯來語專業。
· 曾在英語或希伯來語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以上。
· PETS5成績: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8分(含)以上,口 試3分(含)以上。
·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英語高級班或希伯來語中級班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
· 雅思6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有效期內)。
· 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說明: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并在有效期內的,不得申請本項目;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并完成學業回國的,可再次申請本項目;本項目派出人員,回國后可再次申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其他項目。
三、申請辦法
1. 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獲得以方錄取并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于2018年6月11日一6月 15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在15日下午5點前向研究生院培養辦提交網申表紙質版、單位推薦人選一覽表(見培養下載模板)及單位推薦意見(電子版發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
1. 申請受理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四、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根據外方評審意見確定錄取結果。
五、派出
鼓勵申請人于項目錄取結果公布前自行向以色列使(領)館申請赴以學習簽 證,費用自理且不作為項目最終錄取的依據。
被錄取人員將于2018年6月底至7月派出,具體以以方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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