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公司理財與實務方向招生說明會
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教育部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十三五”規劃》(教研[2017]1號)等文件精神,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健全完善科學公正的招生選拔機制,充分發揮導師和專家組在博士招生中的主導作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選拔質量,落實并貫徹好博士研究生“申請—審核”機制,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選拔原則。在選拔中以考生已獲得的學術成果及創新能力、科研潛力為依據,選拔具有創新能力和學術專長的拔尖創新人才。
1、強化學科綜合考核,注重考查申請人的培養潛力與學術創新能力;
2、突出導師、研究團隊和學科組在招生中的自主權;
3、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選拔組織
1.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制定“申請—審核”制招考總體方案,負責監督、審核學科選拔流程及結果。
2.學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學校總體方案制定本學科的“申請—審核”制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三、申請條件
申請者首先須符合“公開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往屆生必須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較強的語言和科研能力,具體為:
1、英語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近五年內):
(1)大學英語六級(CET-6)成績不低于425分;
(2)托福(TOEFL)成績不低于75分;
(3)雅思(IELTS)成績不低于5.5(單項不低于5分);
(4)GRE成績不低于1200分(新標準不低于310分);
(5)全國高校英語專業考試(專業四級或專業八級)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6)在英語國家或地區連續學習達1年及以上,并獲得留學國碩士及以上學位(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科研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近五年內):
(1)以第一作者在SCI三區刊物或由我校正式定義的國內權威期刊上公開發表過與碩士研究方向相關或與擬申請博士研究方向相關的學術論文;
(2)以第一作者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3)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技成果獎,證書持有者。
3、報考類別
“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須全日制在校攻讀博士學位,報考類別為非定向生。
四、考核程序
“申請-考核”制分為考生申請、綜合考核、錄取三個階段。
1、考生申請階段
(1)考生申請
考生見當年招生簡章,按照要求提交申請和相關資料。
(2)資格初審
學科和研究生院招生就業辦公室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初步審核,主要審核申請材料是否齊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材料審核
學科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組成不少于3人的專家組對考生的碩士階段課程成績、碩士學位論文及評閱書(應屆碩士畢業生為碩士論文開題報告)、科研經歷、發表論文、出版著作、獲獎等情況及專家推薦意見、考生自我陳述等材料全面審查,并對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術潛質和綜合素質做出評價,評價結論將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材料審核通過者名單由學科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就業辦公室復核無異議后,考生方可進入綜合考核階段。
2、綜合考核階段
(1)組成綜合考核專家組
綜合考核專家組由本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組成,不少于5人。綜合考核專家組根據學科(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對進入綜合考核的考生進行考核。
(2)綜合考核內容
綜合考核分為專業水平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和外語水平考核三部分(均為百分制)。專業水平考核著重考察考生的知識寬度與廣度,應采取筆試、實驗、報告、面試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方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自行確定;外語水平考核主要包括聽力、口語及專業外語等,測試方式由學科自定;綜合素質考核應重點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研究潛質、開拓精神等;同時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綜合考核結果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進行復核,復核無誤方可進入錄取階段。
3、錄取階段
各學科根據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評價結果、綜合考核結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作出綜合判斷,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進行復核,并報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后的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五、其他要求
1、博士生導師的基本條件
(1)熱愛研究生教育事業,熟悉國家有關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認真履行導師職責,學風嚴謹,師德高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應為我校在職在崗博士生指導教師,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的教學、科研工作經驗,清楚了解本學科專業的發展動態及趨勢,把握學科前沿,具有明確和相對穩定的研究方向。
(3)正在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以及其它可供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的重要科研項目,有較充足的科研經費(年均科研經費50萬元以上)。
(4)科研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三年來,以第一作者/第一通訊作者(論文第一署名單位為華東交通大學,下同)發表SCI(SCIE、SSCI)二區期刊論文3篇及以上;
2).作為主持人獲得省部級二等及以上科技獎勵(獲獎證書);
(5)如有申請者特別優秀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放寬博士生導師基本條件的,均由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博士生學位論文答辯與學位申請的基本條件
(1)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習及必修環節,并取得相應學分;
(2)完成博士學位論文;
(3)學術成果達到我校博士學位申請的相關要求。
六、監督機制
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保證選拔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各學科應制定具體措施,規范自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院與學校紀檢(監察)處聯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專家及紀檢監察委員組成的巡視組,對面試考核進行監督。研究生院設立招生違規舉報電話及郵箱。經查屬實的招生違規行為,屬于考生的問題(如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屬于導師的問題,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該導師當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資格。
七、其它
1、各學科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學科的實施細則,因學科專業的差異,不同學科博士研究生的申請條件與指導教師要求可以有所差異,具體由相關學科專業所在學院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制訂,并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實施,原則上不能低于本辦法的相關要求。
2、本辦法自2018級博士研究生招生開始實施。
3、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 上一篇: 江西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國際市場營銷方向招生公告
- 下一篇: 江西財經大學在職讀研金融學招生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