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軟件工程學院在職聯考研究生招生專業方向
現代社會有很多論文代寫造假等行為,此行為屬于很惡劣的行為,學員會受到很嚴重的處理。
造假行為:
1.購買、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的;
2.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的;
3.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的;
4.偽造數據的;
5.有其他嚴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
認定:
發現學位論文有作假嫌疑的,學位授予單位應當責成本單位學術委員會或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第三方專家組織或聘請專家組成專門機構,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進行調查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也可根據本單位學風建設的實際情況,指定學風部門負責調查認定。
后果:
學位申請人員:出現學位論文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偽造數據等作假行為的,未獲得學位的,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已獲得學位的,撤銷其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同時,從處理決定之日起3年內,各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再接受其學位申請;
如果學位申請人員是在讀學生,還可開除其學籍。
如果學位申請人員是在職人員,學位授予單位除給予其紀律處分外,還應當通報其所在單位。
指導教師:未履行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論文指導和審查把關等職責,其指導的學位論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其警告、記過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以降低崗位等級,直至開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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